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园林绿化科研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8年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http://mab.harbin.gov.cn/index.jsp。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0年1月24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2年1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 40(含)周岁以下(1977年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考核由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 合格人选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8865233。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进入拟聘用的人员,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 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 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城市管理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