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永泰县樟城镇沙浮棚改区、葛岭镇、城峰镇南城区建设工作,经批准成立县城投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城峰镇征迁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用于城投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征迁工作10名(其中樟城镇沙浮棚改区5名、葛岭镇5名),城峰镇南城区征迁工作10名,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年龄要求:20周岁至45周岁;
(二)性别要求:男性16名,女性4名(其中,城投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城峰镇征迁服务中心各2名);
(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为中专以上,大专、本科以上者优先;土建类、工民建专业12名,测绘类8名;熟悉电脑操作者优先。若符合专业的报考人数不足,则空余岗位择优考核录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八)自觉服从城投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城峰镇征迁服务中心的统一调配。
二、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城峰镇刘岐安置房永祥苑3号楼,联系方式:0591-24832425);
(3)报名需提交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1张(附件)。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招聘办法
本招聘采取直接考核录用,无需进行笔试,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专业水平、工作经历等情况,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直接安排至相关岗位报到。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若考核合格,则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薪酬及绩效参照永泰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按县有关规定执行,转正后实行年度考核制,采取一年一聘的方式续聘;若试用期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