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城区2017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区此次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考生面试分组及时间)。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8年1月20日-21日(星期六、星期日);
三、面试地点
惠州市鹅岭南路101号,惠州市实验中学对面内进200米(原惠州市地质中学院内)。
四、咨询电话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2—2386139
五、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须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面试时间和分组,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2、面试当天上午8:30前(下午2:3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4、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5、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6、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读题一次,重新读题所用时间为考生答题时间。
7、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后,签收面试成绩回执。
8、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9、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10、考生自行前往面试地点,面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熟悉面试地点和住宿安排等准备工作,并注意安全。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