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宁委办〔2011〕90号),宁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17〕245号),经笔试入闱,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聘用陈丽霞等18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苹
屏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周琨、郑少玲
屏南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陈如月
屏南县医院:张晓英、熊泽鹏、章雨洁
屏南县中医院:陈锋
屏南县精神病医院:黄凯
屏南县古峰社区服务中心:苏川敏
屏南县棠口卫生院:吴艳华
屏南县屏城卫生院:张之莺
屏南县熙岭卫生院:张美丹
屏南县代溪中心卫生院:韦忠兴
屏南县岭下卫生院:陈锦峰
屏南县寿山卫生院:詹雯馨
屏南县长桥卫生院:包章栋
屏南县甘棠卫生院:吴小萍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