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6306 次 日期:2018-01-18 15: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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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乡镇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编制空余情况和工作需要,乐清市虹桥镇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通过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资格和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3年(计算至2018年1月31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197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专业不限5名;

4、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1月25日。

2、报名地点:虹桥镇政府619办公室(虹桥镇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6235127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并填写《乐清市虹桥镇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4、资格审查。虹桥镇党群办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比例要求达不到1:2的,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5、面试。面试侧重岗位专业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重点对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文字水平、一贯表现、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同时审核个人档案。

7、选调。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经虹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5名选调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乐清市虹桥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和虹桥镇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62351273。

中共乐清市虹桥镇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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