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复审符合招聘加分政策考生原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携带有各加分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有效原件到所申报岗位的单位进行确认。
二、复审确认时间从2018年1月18日上午9时至2018年1月26日下午16时止,过期没有复审确认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复审确认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1.佳木斯市水务局
地址:市政府2号办公楼437办公室
电话:0454—8437635
2.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郊区学院街市政府11号办公楼521办公室
电话:0454—8600360
3.佳木斯市民政局
地址:市政府4号办公楼222办公室
电话:0454—6760160
4.佳木斯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市政府2号办公楼237办公室
电话:0454—8696625
5.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市政府3号办公楼713办公室
电话:0454—8635628
6.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
地址:市政府3号办公楼441办公室
电话:0454—8637076
7.佳木斯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市政府8号办公楼539办公室
电话:0454—8597076
8.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454—6770013
9.佳木斯市林业局
电话:0454—8787098
10.佳木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电话:0454—8801623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