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民政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民政工作;
2.身体健康,心细、沉稳、心理素质好、适应能力强、具有勤奋好学、敬业进取、团结合作、吃苦耐劳精神;
3.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4. 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类、社会学类专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5.富有耐心和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录用人员性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待遇:参照茂名市人民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办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是应届生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等材料打包发到mzjrsk2961261@163.com邮箱,文件夹名称以个人姓名命名。
(二)考试
1.笔试。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等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则全部入围)。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和协调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录用为茂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
本次招聘事宜,由茂名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8-2961261。
茂名市民政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