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笔试和面试,确定体检对象20名(名单附后),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26日;
2.地点: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体检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于体检当天8:30前到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医技楼三楼会议室报到;
2、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未经人社部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报到后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
4、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领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5、体检对象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不得进食(含水),如因体检对象不遵守体检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费用330元/人,体检当天交区人民医院。
联系部门:红海湾区人社局调配工资股
联系电话:0660-3436880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