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因工作需要,佳木斯市纪委监委特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机动车驾驶员(劳动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
2、高中及以上学历,有a证、b证或c1证,熟练掌握手动挡小型汽车驾驶技术;有5年(含)以上驾龄。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佳木斯市常驻户口,身体健康。
4、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岗位者优先,部队复退军人优先。
二、招聘流程
1、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六号楼506室。联系电话:0454-8224813。
报名需提交材料:本人工作简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如有单位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审查。招聘单位分别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质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面试要素为驾驶技能及熟练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4、体检。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人员组织体检。
5、录用。招聘单位与最终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1300元,转正后每月基本工资1600元。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具体由市纪委监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中共佳木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佳 木 斯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