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秀山自治县《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一组织、集中面试、同岗位考生在同一面试组参加面试”的原则,将面试考生分为四个面试组,各面试组所包含招聘岗位见《秀山自治县第四季度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分组表》。
二、各面试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体检时间和考察工作时间安排见《秀山自治县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工作安排表》。
三、进入资格复审程序的考生按附件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交准考证及简章规定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2017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规定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按附件三规定的时间在资格复审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50元/人。
五、进入面试人员按附件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方式:一是在秀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二是在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底楼门厅张榜公布。
七、进入体检人员自备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体检费340元(体检费自备,在体检前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在面试结束当天17:30时前到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办公楼(607室)填写《体检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八、体检后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以电话方式通知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结束时间见附表三。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应积极配合考察组,提供所需信息,及时调取或移交被考察人员的档案等所需材料。如因招聘人数较多、考察工作量较大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考察工作的,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批准,考察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1个月。考察结论确定为不合格的,在考察结束之日起10日内通知考生本人。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