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通知
来源: 阅读:1306 次 日期:2018-01-29 11: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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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64名聘用制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主要职责

1.文职人员55名,主要负责记录、文字处理、报表制作、图书管理等综合文字和司法辅助工作。

2.法警大队辅警9名,主要负责协助提押解、值庭、安保值班及其他司法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退伍复转军人报考辅警学历放宽至高中文化;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有法院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0周岁;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5日止;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下载《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登记表》(附件)填写,并将登记表发送至jhfyzgk@126.com。报名截止时间至2018年2月5日17:30。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经报名,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视为未报名成功,不安排进行下一轮的资格。

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2月6日(8:30-17:30)。资格初审的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112号(江海区人民法院),收到报名确认邮件的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达上述地点签到进行资格初审。未按时到场接收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安排面试。

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登记表》、报名确认邮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专业证书。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审批为准。

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

1.速录考试

①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②考试地点:初定五邑大学综合实验楼三楼

③参加人员:报名文职人员。

④参加考试人员应当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参加考试。速录成绩占总成绩40%。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签到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考试。

2.体能测试

①考试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②考试地点:详见后续通知

③参加人员:报名法警大队辅警人员。

④参加考试人员应当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参加考试。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签到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考试。

(四)面试

1.根据上述速录考试、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为:初定为2018年2月10日9:00-17:3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应当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五)体检

体检人选详见我院入围体检人选公示,体检人选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按江门市普通用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安排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出具上述证明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将在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外网公示3天。

在体检、资格复审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将按程序进行补录。

(八)领取报到通知

公示期满,对收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由我院发放劳务派遣人员报到通知书,公示期满后需马上到我院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签订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员,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我院工作。

五、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形式。

(二)薪酬待遇:不低于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其他待遇另行计算。

(三)管理形式: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法院负责。

(四)出差和加班费补贴依据财务相关规定享受。

(五)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及五险一金等权利。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联系人:麦先生(3505750,13702288272)、卢小姐(3510375,13726162230)

电子邮箱:jhfyzgk@126.com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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