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人)
来源: 阅读:1147 次 日期:2018-01-29 14: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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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我中心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咨询部门及电话:办公室(022)23688031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患有化学试剂等过敏症,无法进行实验测试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备案的招聘计划,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6在招聘单位网站(www.tgmtc.com)公布。

九、公示与备案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九)备案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上报局审核,并由局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十、聘用

公示及备案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接受局和招聘单位纪委全程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022)83635076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提供相应的报名资料。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2018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地质勘探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考人员必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公示期结束两个月内完成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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