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日常审判工作需要,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待遇
岗位 | 数量 | 条件 | 岗位 | 待遇 |
合同制书记员 | 20人 | 1.性别不限, 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 (1978年1月1日至 2000年1月31日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 专科及以上学历。3.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 主要从事协助法官进行 庭前准备工作、庭审记录、 法律文书打印、校对, 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 卷宗扫描、装订及单位交 办的其他事宜。 | 每月应发约3920元; 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东丽区户籍或居住在东丽区。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瘢痕要求为面部以外同时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
4.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问题,无治安拘留以上违法犯罪纪录,未参与“ 法 轮 功 ”等邪教组织及活动。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indows等操作软件、系统,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实施;决定聘用由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实施。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1、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9:00至2月5日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每人45 元。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
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8年3月6日在报名网址公示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体检人数未能达到招考人数比例的,空缺的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对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由中天人力组织实施,试用期期间的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3、体检工作由派遣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为二个月。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 东丽区人民法院022-84937835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工作日9:0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