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弥渡县2018年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弥渡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18年我县卫计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情况
弥渡县卫计系统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个岗位,9人,截止2018年1月22日报名审核合格29人,其中: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招聘7人,报名20人;县中医院医学影像岗位招聘1人,报名2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疫检测岗位招聘1人,报名7人。
二、招聘方式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弥渡县人民医院和弥渡县中医院考生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低于1:3,直接采用面试进行考核测评;弥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1:3以上考核实行专业测试、面试两个程序。
(三)专业测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测试结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四)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以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直接采用面试考核的岗位,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五)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
(六)进入体检人员确定,弥渡县人民医院、弥渡县中医院岗位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弥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专业测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胜出,如还不能区分再进行加试。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如此次考核招聘没有达到计划招聘岗位数,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规定条件再行招聘。
三、体检
由县卫计局和人社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组织体检。
四、拟聘
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属于往届生的,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分别提出招聘意见后,县人社局向州人社局报专题请示(附人员花名册、审批表、体检表),在3月份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份统一办理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并备案的,县人社局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参加此次“考核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后续全州的公开“考试招聘”。
2018年度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六、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疫检测岗位:
笔试时间:2018年2月10日,8:30-10:30;
地点:弥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面试时间:2018年2月10日,14:30-17:30;
地点: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县中医院医学影像岗位:
面试时间:2018年2月10日,8:30-17:30;
地点: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体检
1.时间:2018年2月11日8:00。
2.地点:弥渡县人民医院。
(四)签订拟聘用协议
1.时间:2018年2月11日16:00。
2.地点:弥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进入面试考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三)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八、未尽事宜按《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弥渡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