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震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中央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重庆市地震监测中心地震监测岗位,岗位要求详见《重庆市地震局2018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日(“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九、纪律要求
参与考核、政审及录用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凡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地震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