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红塔区教育系统区外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从区外选调中小学教师工作,真正把德才兼备的教师选拔到红塔区教师队伍,解决教师夫妻分居、照顾家庭问题,根据《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红塔区教育系统区外选调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待编制部门核定后考前告知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区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近三年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工作不满四年的,转正定级以来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备教师资格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配偶是红塔区户籍并在红塔区辖区内工作;2、配偶是红塔区辖区驻军现役军人;3、原籍是红塔区户籍,未婚,其父或母户口在红塔区。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人事股(红塔区东风北路10号)
报名应提交材料:《玉溪市红塔区2018年区外选调教师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范本附后)、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和考试费用50元。
注:考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
参考教材:《特岗 笔试一本通》(2018中公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由考生自行购买)
(3)考试题型
选择、简答、案例分析、作文。
考试时间预定于2018年4月,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不能提交所需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资料:
(1)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
(5)配偶方红塔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6)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人社部门登记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7)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未婚者出示父或母在红塔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个人未婚承诺书(承诺书范本附后)。
以上材料资格审查时验原件,交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证明、个人未婚承诺书交原件)。
4.体检、考察及聘用
资格审查通过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选调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红塔区教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五)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调动后,本人服从工作安排,在红塔区教育系统工作不少于五年;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等情况变动。
(七)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877-201582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