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通海县2018年提前招聘紧缺岗位医生公告
经通海县2018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提前招聘紧缺岗位医生2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总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通海县人民医院 | 8 | 临床医生 | 5 | 临床医学 |
影像医生 | 2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除外) | ||
麻醉医生 | 1 | 临床医学、麻醉学 | ||
通海县中医医院 | 7 | 临床医生(男) | 2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生(女) | 2 | 临床医学 | ||
影像医生 | 1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除外) | ||
中(西)医医生 | 2 | 中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 ||
通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 | 儿科医生 | 1 | 临床医学 |
通海县杨广中心 卫生院 | 2 | 影像医生 | 1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除外) |
口腔医生 | 1 | 口腔医学 | ||
通海县四街镇卫生院 | 2 | 临床医生 | 1 | 临床医学 |
中(西)医医生 | 1 | 中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 ||
通海县河西镇中心卫生院 | 1 | 口腔医生 | 1 | 口腔医学 |
通海县九龙卫生院 | 1 | 妇幼医生 | 1 | 临床医学 |
通海县高大傣族彝族乡卫生院 | 1 | 中(西)医医生 | 1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临床、中西医、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
合计 | 23 | 23 |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8届毕业生,县级医疗机构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乡镇卫生院学历要求放宽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四街镇卫生院学历要求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户籍不限。
(二)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考生材料
1、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中午12:30,在云南省2018届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昆明医科大学专场现场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足球场 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接受考生现场投递材料(简历),现场报名,超过规定时间一律不再接受考生材料。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现场投递材料(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担任社会工作情况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一份,同时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由资格审查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从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实习情况、获奖情况及获奖证书等方面进行人员筛选,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综合评价。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为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空岗按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次招聘由通海县人社局、通海县卫计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通海县2018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通海县卫计局:0877-3029235 通海县人社局:0877-3029122
通海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877-3029163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