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通海高中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经通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海县教育系统2018年提前招聘高中教师8人。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人数 招聘学校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心理健康教育 | 合计 |
通海一中 | 2 | 1 | 1 | 4 | ||
通海二中 | 1 | 1 | 2 | |||
通海三中 | 1 | 1 | 2 | |||
合计 | 4 | 1 | 1 | 1 | 1 | 8 |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二)岗位要求及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2.具有《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户籍不限。
4.取得普通话国家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5.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四、招聘办法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工作组,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保密部门的监督下直接到云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上午8:30-中午1:00;
2.报名地点:在云南省2018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报名(云南师范大学呈贡西区田径场);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填写《通海县教育系统2018年提前招聘高中 报名表》,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应聘材料中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资格证书、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一张、大学期间担任社会工作情况证明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诚信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招聘考核小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从学历层次、普通话等级、计算机等级、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及材料中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对应聘者进行人员筛选。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试讲考核办法进行,根据人员筛选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试讲。
试讲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后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试讲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试讲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为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试讲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收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试讲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由通海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岗位试讲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按岗位试讲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考生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体检、考察不符合等),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通海县教育局:0877-3801968
通海县人社局:0877-3029122
通海县纪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监督电话:0877-3029923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海县教育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