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川人考函〔2018〕9号)精神,2018年度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已开始在网上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8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将该表(一份)与学历证、学位证、中级资格证、医(护)执业证、医初级资格证、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2018年3月5日至3月13交人力资源部初审,资格复审合格后,于2018年2月25日至3月27自行网上缴考试费,过期未交费的考试视为放弃报名。每人每科90元。
一、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25日—3月25日
考试时间:2018年7月7-8日
二、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医学博士学位,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3)医学硕士学位,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5)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6)医学中专毕业,取得中医药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考试: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附件二)规定的;
(2)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或主治(管)中医(药)师岗位2年以上,在任期内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机关表彰者。
(3)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经组织选派到民族地区工作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的内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提前一年报考。
(4)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继承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师证书者,可提前一年报考。
(5)医学中专毕业的非中医药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满8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3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③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6)获得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的中医药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4年。
②聘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1年,其中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5年以上。
(7)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24年以上,且聘任卫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9年。
报考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此通知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页(http://www.hospital-nsmc.com.cn/)同期公布。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