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黄岩区统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台州市黄岩区普查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调。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热爱统计调查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黄岩区范围内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台州市其他县市区范围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或者新闻传播学类。
5、2015年2月24日以前正式聘用且已转正定级,历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乡镇街道、教育、卫生等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 —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到区统计局1823室(区政府行政大楼1823)办理报名手续。咨询电话:89184006。
四、选调方法、程序
1、资格审查。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各岗位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则取消此岗位选调计划。
2、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4、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调聘用的依据,不涉及其他。
5、确定人选。根据考试、考察结果,以及岗位匹配性,区统计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参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黄岩区统计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