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2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其中,2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名,1个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共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2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需符合本公告有关残疾人岗位的体检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1.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18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2.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二)经组织选派服务成都市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
1、第一类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4、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月28日)。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8年3月12日09:00至3月16日12:00。
2、网上缴费:2018年3月12日09:00至3月16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18年3月28日至3月31日
4、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残联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市残联官方网站、招聘单位办公地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残联和招聘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成都市残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咨询: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028-61884809;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028-61881812)。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残联岗位表中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都市残联无关,特此提醒。
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