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同意,2018年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13名(具体条件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镇沅信息网(http://www.pezy.gov.cn/)
(二)招聘方法
1.参加云南省高校“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招聘,采取现场面试方法。
2.洽谈会时间、地点分别为:
首场时间:2018年3月9日(星期五) 9:00—17:00,地点: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第二场时间: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 9:00—16:00,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注:若首场洽谈满额确定候选人选,第二场洽谈不再进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2.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形式以专业知识问答为主。
4.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择优确定候选人选,并签订三方协议。
5. 候选人毕业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提交个人学籍等有关档案,并到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到。
6.考核
对拟聘用人选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进行查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意见等多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7.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公示
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9.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三、其余未尽事宜由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