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830-6667009、0830-2594157、 18683095730
网上技术服务qq号:891577851、274871438、349693099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22、8247733
(四)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请拨打上述招聘区县人社局或招聘单位(部门)电话。
(五)有关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831-5103735
(六)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和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七)笔试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站
“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
(八)温馨提示
1.请报考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2.请仔细阅读《宜宾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简历、所学专业、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真实,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做到诚信报考。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岗位条件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的,报考者可以在“资格证书”栏详细说明。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