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新区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2人)
来源: 阅读:1739 次 日期:2018-03-09 15: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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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建设体制先进、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一流新区,根据工作需要,长春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长春新区管委会共招聘工作人员62人,其中:长春新区金融办公室主任1人,长春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科科长1人,长春新区审计局审计人员4人,市国土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不动产登记审核人员2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4人,市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协勤50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附件可从长春新区政务网http://www.ccxq.gov.cn下载)。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8日及以前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相关附件可从长春新区政务网http://www.ccxq.gov.cn下载)。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8年3月8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条件、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附件可从长春新区政务网http://www.ccxq.gov.cn下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聘用方式:

报考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科科长岗位、国土新区分局不动产登记审核岗位、空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岗位人员按事业身份管理。其他岗位均为劳务派遣身份,被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工资福利待遇:

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科科长岗位、国土新区分局不动产登记审核岗位、空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岗位执行事业单位的工作标准和福利待遇,享受相应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新区金融办公室主任岗位实行年薪制,定额约定工资,采取按月预发放与年底补差相结合的兑现方式,完成任务指标的年薪为税前30万元,缴纳“五险一金”,不执行新区管委会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的各类绩效奖金待遇,其他福利待遇与非定额约定工资人员相同。

新区审计局非定额约定工资岗位执行同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其中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的,执行相应职称工资待遇,中级职称年税后实发13.5万元左右,副高级职称年税后实发15.8万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符合定额约定工资岗位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不发放各类绩效奖金,年税后实发工资15万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与非定额约定工资人员相同。

公安协勤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工资为2600元,并按入区工作年限支付一定区龄报酬,缴纳“五险一金”,不执行新区及所属开发区管委会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的各类绩效奖金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吉林日报》、《新文化报》。

2.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政务网(http://www.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1335527、81335549

监督举报电话:0431- 81335545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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