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龙华区赴北京定点 公告
来源: 阅读:2010 次 日期:2018-03-10 1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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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龙华区师资力量,经深圳市龙华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局同意,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将于近期赴北京,面向全国2018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正编教师共59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华区公办中小学2018年春季赴外面向2018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国内外重点大学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8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国内外重点大学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18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等不接受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5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上述示例中如将学历改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毕业前取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须现场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华区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试用期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2月28日。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到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由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查询网址

1.龙华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lhxq.edu.cn

2.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招考招聘栏目:http://www.szlhq.gov.cn/xxgk/rsxx/zkzp/

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336315;

深圳市龙华区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局:0755-23338306。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局、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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