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云南中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
2018年提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和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结合我院医疗业务和学科建设实际需要,现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择优提前招聘一批编制内有志于献身医疗卫生事业的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8个岗位,专业或专业方向要求如下:中医骨伤、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推拿方向);中医内科学(风湿免疫病的防治方向);临床医学(神经内科方向);临床医学(心血管方向);临床医学(内分泌方向);临床医学(骨科);临床医学(康复医学方向)。
(三)基本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毕业时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报考学历对应的学位证;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如推荐表和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中包括了专业方向,且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4、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5、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通过考试方式确定录用人员。
(二)招聘程序
1、用人单位通过网络公布招聘信息。
2、用人单位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应聘者投递报名材料应包含: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参加社会工作情况证明、相关获奖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可通过网络到邮箱:1789751941@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6日17:30。
3、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考试,综合成绩=面试40%+专业技能测试60%,具体考试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4、用人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综合成绩满分100分,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5、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若拟录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6、报到及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
7、体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8、考察。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拟录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录用人员,空缺岗位按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9、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聘用。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若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未尽事宜,由玉溪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五、招聘单位详细信息
单位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
医院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陆老师0877—2079572
传真:0877-2079562
玉溪市中医医院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