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力量,根据我院学科建设的需要,经我院自主招聘考评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2个,计划招聘人数10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8年连城县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四)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它资格条件;有关学历证书、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
(五)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相关标准。
(六)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临床工作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辞退、自动离职、的;
5、从本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不足5年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处于规定提拔使用限制期限内的;
7、在各级 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连城县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597—3321202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
报名应带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3、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张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
5、个人简历一份。
(四)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连城县医院自主招聘报名情况登记表》,并交考务费80元/人。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有关证明材料可在体检前提供,如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3、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全过程。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8年4月6日持身份证及报名发票到连城县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职业基本技能考试和面试。
5、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各阶段考务信息将通过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
1、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
2、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采取专业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的方式。
3、考试内容:
(1)专业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心肺复苏 、体格检查,两项中抽一项考,85分及以上为合格,操作考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面试分在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生考试总成绩包括: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加分。
2、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含加分)相同时,名次按专业基本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低排列;若专业基本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8年3月19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加分,所加分值计入总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加分申请表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报名时向县医院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四、体检与考核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者,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从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2、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医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聘用和待遇
1、经专业基本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1年见习期),新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我院的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出县外。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连城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1、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社会各界监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公开招聘工作由院支部纪检委员监督。监督电话:0597-3321216。
连城县医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