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18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届别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截止报名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送(寄)至我院人力资源处,纸质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材料包括:
①《应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请注明报考岗位序号及岗位名称;②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或规培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③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④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报考人员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四、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fyey.cn) “人事人才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我院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1142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组织实施。附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察电话:0595-22795900。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