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6次、第7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22名,永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书记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助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永泰县第一次公开招聘公益性辅助性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需在2018年3月9日前取得。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九)已入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辅助性岗位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城峰镇刘岐安置房永祥苑3号楼,联系方式:0591-24832425);
(3)报名需提交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相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自行下载填写《永泰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或《永泰县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4)资格审核: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办法
考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试卷:试卷满分100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院校有资质的教师进行封闭式入闱命题,并进行封闭式管理直至笔试结束,命题过程由县监察局委派人员全程监督。
(2)面试:
1、面试人选:多人报考的岗位,原则上以计划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含各职位所需的有关综合知识,以及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面试试卷及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县监察局委派人员从我县有考官证或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中,随机抽取5-7名组成,并于面试前抽取命题人员进行封闭式入闱命题,面试试卷共命题两套,在面试开始前由监察组从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当天的面试考题。
五、调剂、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各岗位确定体检人选之后,若有无人报考岗位,可从综合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自愿选择调剂到空余岗位。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件,由县人社局组织,集中前往县级及以上指定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指定医院根据体检标准出具结论。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与体检的结果,按照择优聘用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其聘用岗位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永泰县政府网站、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办理辅助性或公益性岗位相关聘用手续,并服从聘用单位工作调配。若无特殊说明,工资待遇预算为36000/年(含月应发工资约2200元及五险单位负担部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由县监察局全程介入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