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心法院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业务录入工作的。
3、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学历为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优先),熟悉电脑应用操作,打字速度要求一分钟60个字以上。
二、待遇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如果试用期满合格,要求服务一年以上,服从安排。待遇按我院同类人员相应规定确定。
三、招聘方式
对应聘者进行测试,符合条件者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组织政审,最后择优聘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3月30日。
(二)地点:龙海市人民法院四楼政治处407。
(三)联系电话:0596-6523428,联系人:小黄。
(四)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来报名。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