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建立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4〕40号)和《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建立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5〕2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昌平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补招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职能部门综合管理岗最少招9人;
2.镇、街道(园区)综合检查岗最少招19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犯罪及被用人单位开除的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及不良嗜好;
4.北京市户籍人口(昌平区户籍人口优先);
5.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满足经常加班需求;
6.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7.不提供食宿。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使用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终止合同。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入围情况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拟报名人员,请提前从北京市昌平人才网上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
5.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6.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并装袋上交,袋上也要写上姓名。
北京市昌平人才网(http://www.cprc.com.cn/)
咨询电话:010-6972954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北京市昌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