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1304 次 日期:2018-03-21 15: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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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执法力量,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综合执法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综合执法队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主要从事日常执法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综合执法工作。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8年3月1日为准),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复、退、转军人优先(可相应降低学历至高中、中专学历)。

(四)符合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传染性疾病的;

5.存在不适宜担任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通化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通化市经开环路1568号)一楼综合执法局,报名联系电话:0435-3577003,0435-5113317。

(四)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重点审查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高新区下属通化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用人部门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聘用期间缴纳五险一金,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聘用人员与通化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从事综合执法工作。合同期满后视本人工作能力及实际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六、其它

1.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通化医药高新区网站。

2.咨询电话:

0435-3577003 高新区人事局干部人事科

0435-5113317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

3.监督举报电话:0435-3577877高新区纪工委督查室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事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通化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承办并负责解释。

通化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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