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编制工作人员186名,其中漳州市医院182名、朝阳分院4名,实行人事代理管理。现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报到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6、2018年3月19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受聘报考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程序、职位和具体条件
招聘的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考生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招聘职位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公告在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和漳州市医院官网公布。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4月1日至4月2日 上午8:00至11:30 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漳州市医院行政办公楼12楼
请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逾期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有关要求
(一)考生要先下载填写招聘考试报名表。
(二)报名时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推荐表(含成绩单)、报到证、报名表及职位中要求的相关证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推荐表(含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及职位中要求的相关证件报考,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提交人事科审核,否则报考无效。
(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填写加分申请表交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和职能部门科长签署意见,在3月29日前提交人事科审核后方可加分。逾期一律取消加分资格。
(四)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他证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并交报名费80元。
(五)考生应对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报考资格。考生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五、考试内容、办法、时间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每个职位的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漳州市医院2018年招聘职位和条件》。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
医疗、药学部、护士和助产士职位按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的2倍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余职位按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内容:报考卫生技术岗位的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报考非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
4、面试办法:护理和助产专业面试采用“三基”理论与相关知识考核方式,时间5-10分钟,医疗专业面试时间15分钟,其他专业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评委选派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成绩计算和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合成后的成绩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考生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顺序,以单科分数高低重新确定名次。
现在漳州市医院从事临床一线(病区、icu、手术室、急诊科、血透室)助理护士岗位和其它专业人员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岗位满1年以上的考生可在原总分基础上加分,满1年不满2年者加1分,满2年不满3年者加2分,满3年及以上者加3分。任职年限截止2018年8月31日。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医院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医疗和护理、助产岗位者应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执业规定。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医院人事科负责。
招聘工作在市卫计委领导下由医院具体实施。招聘过程由卫计委负责监督。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考生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给予聘用。
十、聘用及有关待遇
市医院、朝阳分院不占编制工作人员参照占编人员标准发放工资,根据医院管理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十一、其它
1、本方案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有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由漳州市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漳州市医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西路59号 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082032 0596-2082961
漳州市医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