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福州市长乐区2018年区属四家医疗单位将招聘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33名、本科毕业生145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硕士35周岁以下,本科30周岁以下;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福州市长乐区区属医院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clq.fuzhou.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www.hxrc.com)。
在校期间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就业推荐表(内附成绩单),其毕业证、学位证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交,相关人事档案资料于2018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寄到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应聘者从网上下载《福州市长乐区区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填写完整,同时提交报名所需相关证件材料(两寸免冠彩照4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以下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7层。
(根据相关医学院校招聘情况,具体的招聘岗位信息将于报名前一天在中国海峡人才网上通知,以该网上调整的岗位信息为准)。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核:根据应聘者的报名材料,审核应聘者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对象。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方式。
2、面试时间:报名的当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应聘者面试成绩取面试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总和后取平均分,若应聘者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
四、签订就业协议
1、确定签订协议人选:按照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择优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
2、签订协议:签订协议人选当场与相关医院、区卫计局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以签订协议的应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综合方面情况。
3、签订协议的应聘者毕业离校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到长乐区卫计局报到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予以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clq.fuzhou.gov.cn)、区卫计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招聘岗位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聘用人员直接入编,为编制内人员;招聘的其他岗位人员为卫计系统聘用制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实行与编内卫技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在专业技术职务晋级聘任方面,参照编内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规定
1.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或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
2.聘用人员中,医学类非定向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列入“学费代偿制”补助对象。
3.聘用人员中,医学类(医学学位)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位发给生活津贴10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平均支付);硕士研究生每位生活津贴30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平均支付)。
4.聘用人员中长乐区以外生源的医学类毕业生,若暂时无法解决保障性住房,可采用发放租房补贴形式予以过渡,时间5年。其中,硕士学历的每人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学历的每人每月1000元。
5.聘用人员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1万元/年给予培训补助费。
6.聘用人员中省外生源按照规定给予报销来长乐报到差旅费和服务期内每年一次的回乡探亲往返差旅费。
九、咨询和监督
1、咨询电话:0591-28934799 0591-28982567
2、监督电话:0591-28926338。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