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堰市郧阳区引进高中阶段优秀教师公告
来源: 阅读:1653 次 日期:2018-03-26 14: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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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郧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中阶段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计划(21个)

郧阳区一中: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2名、地理1名。

郧阳区二中:英语1名、化学1名、历史1名、计算机1名。

郧阳科技学校:新能源汽车专业2名、财会专业1名。

二、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以上所有岗位教师均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符合聘用人员体检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学校在职教师、中职类岗位可适当放宽。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引进:

(1)在学校受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截至2018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其他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的;

(4)郧阳区在职在编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单位除名(辞退)的;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区一中、二中:具有全日制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二本及以上相应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语文学科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学科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2.郧阳科技学校:具有全日制一本相应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者相关专业的其他从业资格证。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郧阳区2018年绿色通道引进高中阶段教师,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讲课和实习考察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只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分。引进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等单位指导监督,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学校、分学科确定录用人员。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学校办公室。郧阳区一中:电话0719-7232587,联系人周文斌;郧阳区二中:电话0719-7201577,联系人陈仁发;郧阳科技学校:电话0719-7233288,联系人王玲。有关要求:用人单位初步资格审查。报名须具体到学校、学科,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其他从业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专班集中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岗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在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水平,以高中学段相关学科知识为主,难度与高考试题难度系数相当。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面试。如因试题偏难导致学科成绩高于70分的人数少于3人的,则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取前3 名进入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讲课方式进行。其中科技学校考生重在考察实践操作能力,以现场操作及同步讲解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课堂量化评价标准,由7名评委量化评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评委从建立的市、区两级优秀高中教师评委库中临时抽签确定。

(五)实习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2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环节。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考察。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在学校跟岗实习1周,用人单位根据实习情况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六)拟聘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

(八)日常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5年内自动离岗或辞职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公示公告均指定郧阳教育信息网为发布媒体,不再另行通知本人,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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