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部署,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组织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招聘医、药、护、技类专业技术人员共计685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2、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3、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一般为18-45周岁。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 、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报名办法
(一)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岗位和“直接面试”岗位。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9:00至2018年4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报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进入)。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5月7日至5月9日期间,登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018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4.招聘岗位设定面向所在县(市、区)生源,或户口在岗位所在县(市、区),或父母(配偶)户口在岗位所在县(市、区)等户籍条件的,考生应按实际情况和公告的岗位条件报名。
5、考试
此次专项招聘的测评方式分“笔试+面试”、“直接面试”两类。
(一)笔试+面试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通过网络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类别: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按医、药、护、技四类岗位设置考试试题,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具体情况划定。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各有关地级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岗位”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各相关地级市、县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各有关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四)成绩
参加“笔试+面试”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参加“直接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直接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划定。
6、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各地卫计部门组织实施。
7、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8、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要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各有关地级市、县组织、人社、卫计部门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10、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本公告及附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gdhrss.gov.cn)、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gdwst.gov.cn)网站和各有关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卫计部门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