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成都温江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阅读:882 次 日期:2018-04-11 09: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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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卫计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57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4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的专业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3日17:00。

现场报名(岗位代码:03001—03010):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3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4日12:00。

网上缴费: 2018年4月17日09:00至4月24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5月10日至5月12日。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招考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其他在职和非在职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按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应在我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六)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正式聘用开始,若3年内未考取执业资格者不予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2708289)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网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网站《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2708289

政策性加分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726276

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28—8272548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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