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履职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常办综[2017]7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乡镇人大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安溪县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工作。
2.协助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检查、评议和联系选民等活动,并做好服务保障等工作。
3.培训、指导人大代表熟悉使用操作“福建省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发挥好网络平台公开代表信息、办理议案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知情知政和学习培训等功能作用。
4.协助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活动室(联络站)做好日常工作。
5.协助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安溪县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专职工作者共24名,每个乡镇配备1名,由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2018年3月31日前常住户口在安溪县或生源地为安溪县;
4.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2000年3月31日至198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18年4月12日8:00至4 月20日15: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www.hxrc.com)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
2、资格初审(2018年4月23日8:00至 4月27日15:30)。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4张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分部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地点:安溪县凤城镇二环路989号科技馆一楼65号。
咨询电话:0595-68782166、68782168 陈小姐、廖小姐。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报考者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初审。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分部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携带代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应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占50%)
l.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和安溪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占50%)
根据笔试情况和招聘人数,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底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方式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50%)+面试(50%)=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
2、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综治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和安溪县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由所在乡镇人大使用管理,与所在乡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期满,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
3、岗位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基本工资2500元/月,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自付;基本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其他福利待遇由所在乡镇按照各自相关规定支付。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
专职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人大代表联络站)负责,并提供基本工作条件保障。考核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乡镇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专职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即: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的;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或给人大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约的;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