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8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及递补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及递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空缺岗位递补人选的产生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4月16日上午9:00-11:30
审查地点: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东楼526室
联系电话:0532-88996162。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18年7月15日之前取得),2018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报考聘用制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五、有关说明
(一)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详细阅读崂山区政务网站上(http://www.laoshan.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按《2018年青岛市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8年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