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生产力促进中心由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成立,承担翔安区专业化招商、拓展投资集团自营投资领域、协助开展企业专业化服务等职能。该中心工作人员由投资集团负责招聘,劳动关系、薪酬等由投资集团负责,工作地点在翔安区商务局和翔安区经信局,由翔安区商务局和翔安区经信局承担业务工作指导和考核,受翔安区商务局、翔安区经信局和投资集团共同管理。因工作需要,本次拟招聘12名招商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共有11个岗位,合计1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基本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6月30日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考信息(2018年4月17日—4月23日止)。招考简章在翔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an.gov.cn/)、厦门人才网(http://www.xmrc.com.cn/)上发布。
(二)报名: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08号a16栋902室,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7889385。报名者从翔安区人民政府网或厦门人才网下载《公开招考闽南生产力促进中心(暂名)报名表》 。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籍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4.资格审查:报名时根据各岗位所需条件及材料接受考生报名,考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5.准考证发放:考试前2天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翔安区人民政府网,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翔安区人民政府网)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不指定复习材料,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根据笔试测试分数从高到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乘以50%、面试成绩乘以50%后相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与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翔安区人民政府网)
1.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考生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考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缺席或不合格,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一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一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翔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三天。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情况特殊的,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在书面承诺后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工资总额参考现有事业单位相对应的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并与工作业绩挂钩,业绩奖金上不封顶;五险一金按国企标准缴纳。
四、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4月2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3年4月23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和境外学历(位)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的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只字不差)。
3、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指具有xx条件或xx条件以上所有条件中任何一个即可。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中两项或三项都可。
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由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①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②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人社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工作),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6、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个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7、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8、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9、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考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市翔安区商务局和翔安区经信局。监督电话:7889575。
(二)本招聘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翔安区商务局、翔安区经信局和投资集团共同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