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2018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018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确定为40分。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4月25、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县城长寿路265号)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
1、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岗位代码及姓名)。
2、《2018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8年1月26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
6、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见附件2)。
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应聘介绍信。
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失业证。
8、应聘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限宁阳籍的需要提供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11、未尽事宜按《简章》及须知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2张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二)有关要求
1、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
3、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其他事项
1、此次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及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4月26日下午5: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放弃声明写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内容为“本人自愿放弃2018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xx岗位面试资格”签字摁手印,拍照后发送至rsj5620056@163.com邮箱)
2、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
3、《2018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即日起至4月26日下午5:30前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