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地区妇幼保健院健康发展,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巩固我院晋升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和儿童早期发展成果,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拟招聘临床医生、护士、助产士等相关专业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无任何违法记录,政治坚定,技术优良,身体健康;
3.遵守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能长期坚持工作;
4.符合用工岗位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医生岗位条件:⑴应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⑵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学历大专及以上。
2.检验技士岗位条件:⑴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30周岁。⑵具有任职资格证书,学历不限。
3.护士岗位条件:⑴应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2)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考试合格证书,学历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相关事宜
1.非事业单位编制(编外聘用)。
2.工资待遇:面议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所有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吋照片一张。
4.报名日期:自2018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5.报名地点: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6.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7.咨询电话:2191102/2191005
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