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编内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十二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见《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厦门市卫生 网报名平台(http://www.xmws.gov.cn/)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市委老干部局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市卫生计生 网招聘动态栏(http://www.xmws.gov.cn/)(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4月20日8:00—4月27日17:00登录厦门市卫生计生 网,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4月27日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并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每天0:00-8:00为网络维护时间,维护期间网站将无法登陆。
2、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4月20日8:00—4月28日12:00法定上班时间,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4月20日10:00—4月28日15: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4月20日8:00—4月28日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银联在线于4月29日12:00之前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交报名费的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考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6日8:00-5月19日9:30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2018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或双学历(位)中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报考的,其学历(位)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可在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
情况特殊未能及时提供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核准,报考人员可做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参加考试。书面承诺内容应含个人身份信息、报考岗位信息、延长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须报主管部门另行研究同意,最长再延长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供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或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有关内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报考要求时,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或学信(位)网上可查询确认的具体日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指具有xx条件或xx条件以上所有条件中任何一个即可。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中两项或三项都可。
(八)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九)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十)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均应协助招聘单位共同做好招考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十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监督工作由市委老干部局(电话:0592-2046625)实施监督。
(十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五)如遇无法正常注册、登录等网络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栾先生,电话:0592-2039082。
(十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
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