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晋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公布拟面试人员名单。请拟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安区鹤林路57号晋安体育馆附属楼四楼)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4月20日、23日 8:30—11:30
14:30—17:30
二、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附学信网的学历验证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的学位验证信息;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考生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的情况说明等材料;
4、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晋安区纪委清风管理中心岗位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jaq.fuzhou.gov.cn/)公布正式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后,若有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将不再予以递补。
三、咨询电话:0591-83924090。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