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本院需招收聘用制速录员2名、协警2名。有意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条件于2018年4月23日前报名,现将有关条件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速录员2名,工作地点县法院,年龄23-35周岁,男、女不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亲和力,计算机操作熟练,汉字输入速度为每分钟60字以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鲜明,无违法违纪记录,自愿在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食、宿自理),法学或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
(二)协警2名,工作地为县法院,年龄23-35周岁,男性,身高4250px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中1名要求具有c证以上驾驶资格,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鲜明,无违法违纪记录,自愿在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食、宿自理)。退伍军人优先。
二、工资待遇
1、月基本工资2250元(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按实际考核结果发放;
2、工作作息时间与机关工作时间相同;
3、入职与县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政审(查看档案材料或走访等)、聘用等程序进行。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初中以来的学习情况、工作简历;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2寸);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按1:3的比例开考,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职位由政治处统一对外公布。
报名地点:县法院四楼政治处
联系人:李裴馨(15159165789)。
建宁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