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8年度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就2018年度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度霍邱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526名工作人员。其中安排3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含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8年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农村幼儿园、乡镇卫生院等岗位中专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笔试方式
为提升笔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使用国家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搭建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平台。
公共科目为人社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5个类别分别进行考试: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又分为6个岗位: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具体详见附件2:《公共科目类别代码》,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后,5月7日16: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于5月8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8年5月11日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城关镇府前大道人社局大楼506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考生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及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岗位的)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霍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1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院在网上退费。
十三、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公告解释。本《公告》由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信息查询。霍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霍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5、部分招聘岗位(附件1)中带☆的,依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岗。
7、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8、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6081520、6014189
监督电话:0564-608158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