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 等文件规定,南部县楠木中心卫生院等62个乡镇卫生院公开考核招聘150名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件2)。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符合《南部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条件设置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南部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条件设置一览表》(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和档案审查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因弃权或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南部县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南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7-5588190
南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0817-5521283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7-5385558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