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的技术岗位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七办发〔2011〕31号)的规定,结合医院发展、岗位需求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经市卫计委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类人员。
2、各院校应届毕业生有意向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3、具备各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表);
4、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医疗岗位已取得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医疗岗位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可放宽至统招大专。
三、招聘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5月7日
报名地点:七台河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电话:0464-6163014
投递邮箱:171258184@qq.com
(二)报名材料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要求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毕业(学历)证书及相应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证书或执业医师、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1份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报名,应届毕业生及校园供需见面会已投简历人员,可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表。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8日至9日。
(二)准考证发放
拟定于2018年5月11日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拟定于2018年5月13日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得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所得分数按60%折算后计入总分。
(四)面试
凡笔试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程序,按专业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行为举止、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工作态度、职业价值等做出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所得分数按40%折算后计入总分。
(五)体格检查
拟确定的人选由市卫计委、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参加公示人选。
(六)公示
按照面试、笔试、技能操作的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为录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到指定医院报到,逾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试用考核
聘用人员按照程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也可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剂;
(二)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面试、笔试、技能操作及体检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人员予以辞退;有工作单位的要向所在单位通报并通报所在单位,并将违纪人员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
(五)合同期内工作考核不胜任或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者医院可随时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