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2018年3月21日发布《重庆市渝中区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场资格审查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按规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日(周三)至2018年5月4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渝中区和平路211号7栋)
咨询电话:023-63765137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
4.考生报名信息表;
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在资格审查现场签字确认);
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简章附件4);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3月27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职称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