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基层反邪教协理员、宣传员队伍的工作意见》(闽组发〔2017〕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反邪教基层基础工作,配齐配强乡镇反邪教专职工作人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东山县委610办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专职反邪教协理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东山县反邪教协理员。
2、招聘人数:计划招聘8名,分别为西埔镇、铜陵镇、陈城镇、杏陈镇、康美镇、樟塘镇、前楼镇、经济开发区各1名。
二、工作职责
1、在县委610办及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协助制度乡镇反邪教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
2、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熟悉掌握反邪教工作相关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3、协助摸排当地邪教基本情况,负责收集上报辖区涉邪动态信息,了解掌握辖区涉邪人员日常表现,健全完善涉邪人员信息档案,负责乡镇反邪教日常各类活动原始资料收集与工作台账建档、分类和整理;
4、协助做好涉邪人员日常帮教走访工作,落实敏感时期重点对象、场所、时段管控措施和责任,协助做好辖区涉邪案(事)件处置;
5、加强与各村(社区)及乡镇各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6、协助做好反邪教志愿者帮教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反邪教宣传员、网格员、巡防队员共同做好反邪教社会宣传和防控工作;
7、在乡镇接受镇综治办、610办的管理,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并协助做好镇、村(社区)两级的综治维稳工作。
三、岗位条件与待遇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东山户籍或者常住东山的漳州户籍人员,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热心反邪教工作;
5、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
(二)工资待遇
反邪教协理员服务期间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综合评分,择优聘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起至4月27日止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委政法委(地址:东山县电信大楼大楼11楼,联系电话:0596-5830937、小林:18150739695)。
4、报名填表:报名前至县委政法委领取并填写《东山县反邪教协理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东山县公开招聘反邪教协理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2)。
5、报名者需持相关材料:(1)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2)两张一寸正面同底彩照;(3)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东山县反邪教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5)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携带,报名后留复印件)。
6、报名须知:报名人员要详细阅读相关招聘文件,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如实详细填写信息。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二)笔试内容和时间地点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民族宗教知识及反邪教基本知识。其中时事政治占2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民族宗教知识及反邪教基本知识占20%。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东山县委610办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举止形象、工作态度等方面。
面试原则条件:
1、参加面试考生,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人数不足招考岗位计划数的2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30分。
(四)确定体检人选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组织体检
由县委610办按照有关规定,指定时间和医疗单位,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入选人员自理。如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分数依次递补。
(六)考核及人选确定。由县委政法委、610办按规定组织入选人员考核并确定最终人选,然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聘人员。
(七)签订协议:根据受聘人员的岗位,分别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八)岗前培训:由县委610办统一组织协理员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九)岗位报到:由县委610办组织聘用人员到所在的乡镇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接收工作。
五、人员管理
(一)日常管理。反邪教协理员实行县委610办及所在乡镇双重管理办法。由县委610办负责业务指导,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所在乡镇负责日常工作及人员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基本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二)考核。每半年和年终,县委610办将协同乡镇对反邪教协理员进行考核,对履职不到位、不能发挥作用、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反邪教协理员不得擅自脱岗离职,确有特殊情况自行提出解除合同者,应提前1个月向县委610办及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空缺岗位原则上由本次招聘未入围的应聘人员依据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参照上述招聘办法,及时补聘任用。
六、岗位安排
原则上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由受聘人员进行选岗。
七、其他事项
1、评分标准(即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数汇总组成。
2、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本公告由东山县委610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6-5830937(法定上班时间)、小林:18150739695。
中共东山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